电动车市4月3日综合报道 4月2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对所有纳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起完善的动力电池监管回收体系。根据方案规定,在深圳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市内设立不少于5个维保网店,负责所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维修、更换及回收。针对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所装载的动力电池,企业可以单位kWh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资金,在回收处理后依程序申请。该方案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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